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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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,4A级景区,位于新县城内首府路27号,座东向西,后至生产街。共有阁楼式砖木结构清末民居用房50间,前后5排,每排7间,加上其它用房15间。东西长90米,南北宽22米。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旧址群的重要组成部分。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也是典型的新县民居建筑风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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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址原为新集(今新县城)大地主刘彝武的私人住宅。由于街道拓宽,将原旧址的第一排拆除后,第二排房面按第一排式样恢复。

整个建筑结构紧凑,庭院对称,廊檐宽阔,宏敞明亮,宁静幽深。门楼式大门,上方悬挂着徐向前同志1980年4月为旧址题写的“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”匾额,顶部是花砖挑脊,两端有燕尾山墙,大门前有石鼓门磴一对。左右临街墙上为五对图案花窗,中间一条长廊把整个建筑分成南北两部分。从门楼进入长廊,有一道木隔扇门,里边是长方形天井小院。长廊两边的房屋各自组成4个方形天井小院,院内地坪用石条铺砌,四周有廊檐围绕。檐柱上原来镶嵌有精美的卷草花撑。